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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我败成最强猛将第二百一十三章 告徐州百

发布日期:2022-05-07 19:19:30

  三国:我败成最强猛将正文卷第二百一十三章告徐州百姓书潘凤诛灭了陈氏,徐州那些世家豪族无不震惊,内心里无不对潘凤怀着深深的恐惧。

  因为陈氏之田全部分给了百姓耕种,并且说了最高只能收取什比一之税,以后还有可能会降,降到三十比一之税。

  他们以为,自己租种别人的田地,交出一半田租是天经地义之事,他们没有想过,要去夺取别人的田地,或者是夺回本属于自己的田地。

  上一次潘凤抄麋氏时,已经让他们幻想过一次,这一次,又让他们陷入幻想,幻想自己也能得到只交什税一的田地,这样自己一家人或许就能吃饱饭了。

  潘凤了解这些人的想法,他们不是不想抗争,也不是不敢抗争,而是没有英雄人物站出来统领,他们知道自己的抗争不会成功,因而放弃了抗争。

  现在,潘凤要为他们消除恐惧,扫清障碍,释放出他们积蓄的力量,让他们敢于去抗争,为了自己该得的基本田地。

  别人或许会顾及名声,不敢对他们动刀,可是潘凤根本就不在乎名声,并且已经将刀悬在他们头顶之上,随时都有可能落下。

  许褚勇而少智,让他去佯败诱敌根本就难以完成,要不是他够勇,对方也够弱,或许此次他们就要全军覆没了。

  张辽所献佯败诱敌之策本是良策,此次若是由他去诱敌,或许就可将对方一网打尽,而自己的兵马损失更少了。

  当然,潘凤并没有责怪李响之意,这只是他心里的想法,了解了李响的能力,以后才可以更好的用他。

  书中说了每个人都应该有田可耕,世家豪族通过各种霸凌手段强占兼并田地,将百姓沦为奴役,种其田却须交出一半粮食,使百姓日日不得饱食,甚至无数之人因饿而死。

  为使徐州百姓不再饿死一人,人人皆有田可耕,人人皆可两餐饱食,决定收回所有田地,分给种田农人耕种,每亩税收什比一,以后还会再降。

  每个编户人口最高可分得二十亩田,所有田地属官府所有,一律禁止买卖,违令者,买卖双方皆斩。但若自身无力耕种,可将名下之田租给别人耕种,田租最高只能按五比一收取。

  只是分田,并没有让这些人感受到好处,所以免除口赋和更赋,又减少算赋,让他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样才能和其他百姓团结到一起,

  虽然免除这些赋钱会少收许多钱,但潘凤现在并不需要向朝廷贡钱纳粮,这些田税和算赋完全可以养得起一个徐州。

  《零陵先贤传》曾有记载:郑产,字景载,泉陵人也,为白土啬夫。汉末多事,国用不足,产子一岁,辄出口钱,民多不举子。产乃敕民勿得杀子,口钱当自代出。产言其郡、县,为表上言,钱得除,更名白土为更生乡也。

  从一岁就开始征收口钱,许多百姓交不起口钱,只能杀子以避。幸好这个郑产自愿为百姓出这个钱,但他只是一个乡啬夫,所能救者不多。

  女子十五岁至三十岁不嫁,则须交五算,就是六百钱,为的是鼓励成年女子及时婚嫁,以利增加户口。

  算赋一百二十钱也并不是规定不变,文帝时曾经仅收四十钱一算,武帝改回一百二十钱,到宣帝时又曾改为九十钱一算,成帝时又曾改为四十钱一算,但大多数时候,仍然是一百二十钱一算。

  现在潘凤降为一百钱,少了二十钱,可以让百姓感受到实惠,有时候小惠胜大恩,或许就因为少了这二十钱,百姓都会念潘凤的好。

  凡家有三千亩田地以上者,皆焚家毁屋,没收所有钱粮和书简,田地收为官有,准备分给百姓,其家中之人则全部赶离徐州。按潘凤吩咐,会留下一些钱粮给他们上路食用,不使他们饿死路上。

  一千亩田地以上,三千亩田地以下者,则除每个人口可留二十亩田外,其余之田全部收为官有,家中钱粮没收,只留下一些口粮使他们暂时可食,但没有焚家毁屋,其仍可继续在此生活和种田。这些人家不太富,但基本都读得起书,潘凤还想用这些人,就算不能直接用,以后办学堂可以用他们来当讲师。

  各郡县百姓编户者便可分田,每个人口最多可分二十亩,若无劳力耕种,也可不要田地。并且规定,以后凡是田地荒废三年以上者,则收回田地,列入黑名单,永不再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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