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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9篇)

发布日期:2023-01-13 18:41:53

  时间转瞬即逝,再一次迎来了岁末忙碌而欣慰的日子。回首这一年,我在工作上成熟了许多;在学习上进步了许多;在思想上也提高了许多。总体看来,我对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

  由于初来乍到的我来到这个新的环境中,显得有些暮生。但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善解人意的领导,热心助人的同事,因此,我在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逐渐的成熟起来,无论在事业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整理档案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由于我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大量日常工作的资料均需要整理归档,这给我们的工作增添了很大的负担。我四月份到公司后首先对公司以前的合同、材料核价单、结算进行整理归档,经过近一个月的的资料整理,终于完成了这项工作。

  三、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公司节约成本:

  1、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集团控购产品,严格按照“集团集中控购产品签约原则”执行。将集团控购单位及品牌第一个纳入候选发包单位,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控购单位并与之取得联系,对具体项目、具体事宜进行洽商;在进行比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集团控购单位。在一些发包工程中,涉及一些材料为集团控购产品类别的,我们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尽量优先选用控购产品品牌为甲指材料,以集团控购价格为基础与分包商谈判,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把矛盾发生的可能性将至最低。对供货单位的选择上,尽量做到货比三家,为公司选择信、价比最好的合作单位。

  2、在合同签订时,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约定死人工、材料的计取方式,不执行政府年度调增文件。因在投标报价阶段,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往往会把单价降低,优惠幅度较大,这样对我司有益。同时明确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调整方法。如采用预算加系数的计价方式,在签合同时可以根据人工、材料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浮动比例以内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其他费用。从4月份到现在已起草、签订合同19份;

  3、在材料核价的工作中,通过网络等各种方法,随时掌握和了解市场材料价格,为核价提供有力的依据,今年已核价材料大小100多种;在对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做到事实求事,以竣工图为依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尽最大努力把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xx年共结算16份,结算金额980余万元,手上还有一期园林景观的结算,预计结算金额500万元;并对一期一标审计进行跟踪。

  四、努力参加集团各种活动:

  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集团今年先后开通“合约条线”、“用友系统”,并举办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我积极参加这些活动,和兄弟单位合约人进行交流,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用到我们自己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五、今后工作如何做:

  宏观政策和经济大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面对严峻的市场,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在逆境中求生存,困难中寻找突破口,积极应对,周全考虑对策和措施,逆势而上。在市场中,只有找准价值占位,获得良好的竞争势能,才能赢得竞争,赢得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

  1、加大市场考察力度,及时掌握材料、人工价格信息和走势。定期调察市场人工、材料价格的浮动情况,与《造价信息》进行比较,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前做出预测,做到有备无患。

  2、提前寻找供应商,化解风险。任何一种建筑材料的供应,都有它的时间性和季节性。比如说,每年的八九月份,是安装材料大量需求的阶段,电线电缆的价格会上涨,我们可以统筹安排,错开这个季节,在四、五月份寻找有实力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和生产商,与他们签订合同,约定好供应价格和时间,有合同做保障,他们可以提前储备原材料,或者提前生产出来,可以避免需求旺季,人工上涨,原材料上涨几个项目材料、设备统一招标采购。以量取胜,用量大来吸引供应商,迫使供应商为了竞争这么大的市场,薄利多销、忍痛降价,纷纷降到底价,达到我们的目的。

  我相信通过20XX年积累的知识和经验,20XX年的工作会的更顺利!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三

  20xx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宣办、县普法领导组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和《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财办[20xx]308号)等文件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的大事要事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实现了普法宣传更加深入人心、法制教育内容更加具体、范围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更加到位等多重目标,有效提升了我局财经干部的法律素养,为法治建设、全面依法理财、打造法制财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度。组织有力,制度健全。

  为推进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韦宇同志为我局普法联络员。根据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xx县财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财办[20xx]75号),明确了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健全法治宣传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xx县财政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宣读队的通知》(财办[20xx]335号),成立宣讲队伍,保障财政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按时上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完成阶段性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为深入推动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印发了xx县财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就20xx-20xx年度我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乡镇财政普法实践等多元工作任务为契机。

  实现财政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法制观念继续增强,财政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形成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的目标。按照县法宣办相关要求,年初由局法规科制定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年度终了,对全年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工作,并形成20xx年度xx县财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

  三、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工作人员有学法笔记,全年至少开展4次学法活动和学法考试一次。

  制定了《xx县财政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中心组学习法律作出制度规定,在中心组学习时,结合“两学一做”,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办公会前对近期新的法律制度进行学习,要求学习有笔记、会议有记录,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利用全体干部周五学习日,组织财政干部分4次学集中学法活动,系统学习《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

  20xx年8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考试,合格率98%。财政局每年制定的学习培训计划和机关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效果和心得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个考评内容。同时对基层财政所的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机关法律学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年开展专业法宣传活动2次以上。

  按照县普法办统一安排,在县城江店华联超市广场和红军广场设宣传台,开展“江淮普法行”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制作展板10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份,并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邀请县检察院、纪委领导开展专业法规教育活动3次,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受教育面达100%。组织网上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法规制度学习;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新《预算法》。

  五、在本系统的业务培训中安排法制教育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利用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以“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为主题的演讲比赛,通过演讲的方式,宣传财政法律,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六、根据统一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按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宋承佳同志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

  七、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年度至少开展1次“送法下乡”活动

  财政局统一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xx县民生工程政策解读》,送法到红河社区和槐树湾乡,向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

  八、有法治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网站中有普法宣传资料。

  财政局在一楼大厅设立普法宣传栏,采用通俗易懂的图文方式对财政局干部和办事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大厅电子屏中定期播放普法标语滚动字幕,宣传财政各项法律、法规。在“xx县财政局”网站中开通“普法宣传”栏目,每月最少更新一篇信息和财政法律、法规。

  九、每月向县普法网报送信息,全年被县级以上网站采用不少于6篇。

  我局积极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积极的宣传报道,每年向报刊、电视台、及普法主管等部门报送信息均在10篇以上。

  十、普法资料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有法治宣传活动图片集。

  我局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资料档案的规范整理,安排专人收集和整理普法资料;在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保留相关宣传活动图片,做到普法资料齐全,档案资料规范。为全县普法工作大局,我局积极配合、支持县普法办工作,按时上报县普法办要求报送的材料和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四

  一、回顾以往,总结经验

  自负责预算管理工作以来,我一直秉承学习和思考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并积极思考改进方法。

  (一)已完成工作

  1.登记各部门费用,填写《20xx年各部门费用表》。

  在原有表格基础上不断改进,做好数据整理,按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制造费用)和部门分类登记,方便数据查询。

  2.登记采购费用。

  应公司管理和领导要求,自7月开始采购费用登记工作,以完善预算统计,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3.完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草稿)编写。

  为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根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完成《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编写,这为公司今后全面预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编制依据,更利于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和执行工作。

  4.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及报告。

  每月预算执行情况主要从各部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及分析。通过预算执行情况的数据分析,直观各责任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有效控制各责任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能力。

  5.20xx年全面预算基础工作准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改进各部门预算上报表格,做到有表可依。

  (二)预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过程中

  预算执行过程中主要有两大问题。

  (1)预算计划表填写问题。预算实行之初,各责任部门对计划使用表的填写存在疑问,经沟通后已逐步改进。

  (2)预算计划表上报问题。由于各责任部门兼职预算员未经过预算上报内容的系统培训,导致预算计划表填制及上报存在问题,不能有效完成预算工作。

  2.预算情况分析

  作为财务人员,主要工作是整理各部门预算及执行数据,不能深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原因,需要各责任部门从专业角度分析。

  3.预算考核

  公司《KPI考核表》中预算考核重点是考核各责任部门资金使用状况,可制定《预算考核管理办法》针对预算各方面考核,如:预算计划表是否按时交纳,格式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整,是否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

  4.《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完善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版)开始实施后,对预算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在实践中也逐渐发现公司预算实际情况与《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之间的差异,因此,在后期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对《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发挥更大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将在第四季度提出解决方案,制定解决计划,按计划逐项解决。

  二、第四季度预算工作计划

  1.编制20xx年财务预算并报董事会

  为做好20xx年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第四季度将着手开展各责任部门20xx年度预算统计工作,整合编制《20xx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报董事会。

  2.《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预算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提高其对我司预算工作的指导效果。

  3.《预算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为提高各责任部门预算工作的执行能力及完成效率,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建立预算预警机制,可制定《预算考核管理办法》针对预算工作中的具体事项进行考核,做到有奖有惩。

  4.各责任部门自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找出问题并解决。各责任部门可根据财务部核算预算数据,对存在较大问题事项作出分析说明,总结经验及不足。并对兼职预算员预算计划表的填制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以解决计划表填制问题。

  5.构建公司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

  为完善公司财务预算管理,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我司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调整预算。

  6.自我完善和提升

  为了提升自己的预算工作能力,将加强自我学习。同时也期望公司能给予我学习全面预算管理知识的机会,做好自我完善与提升,做好预算规划,及时将预算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问题进行传达与剖析,切实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准确率。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五

  一、预决算管理

  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工作目标,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注重单位的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

  单位的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留有缺口。单位年度预算应当在当年一月底编制完成,并报经财政所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批复到单位。年度终了单位应编制年终决算,同时结合年度预算进行分析对比。单位年度决算应在次年的一月十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镇财政所审核确认。

  二、收入管理

  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私设账外账、小金库。

  单位收入的取得和往来结算,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收费、结算凭证和法定的票据。使用自购、自印收据等不合法票据的,付款单位有权拒付。

  三、支出管理

  单位应当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安排支出。单位的财务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所有的原始凭证应当事实清楚、合法有效、手续齐全。各项开支标准规定如下:

  (一)人员工资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标准按县人事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纳入县编制人员的工资按镇党委组织科核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旅差费

  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交通费凭据报销。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以上的需经镇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报销出租车费用。

  2、因公出差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在市级以上城市住宿的节约部分奖励50%给个人。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按出差地点分为省外、省内、市、县(市)。一般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120、100、90、80元的标准执行;副科级以上人员按每人每天140、120、100、80元的标准执行。

  3、因公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20元,省外30元,县内出差不发补助。执行上述标准后单位不得再报销出差期间的有关伙食(招待)费用。

  4、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以城市交通费票据为依据,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原则上不另凭据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用于补助其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三)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资格证书的短期培训学习等,严格按宝安委办发(2007)9号《关于加强在职干部学历教育管理的通知》执行。

  (四)通讯费

  单位应严格控制电话费用,不得报支个人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费。副科级以上人员及特岗人员按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其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不享受电话补贴)。

  (五)基建修缮

  单位进行基建修缮从立项、预算到施工、验收、决算、付款等过程,均严格按宝安政发(2006)68号《安宜镇政府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

  (七)业务招待费

  单位正常业务招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年初,由镇纪委会同镇财政所核定各单位的招待费用经镇政府批准后下达控制指标,单位开支招待费原则上不得突破核定指标。

  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发生招待费用,由单位申报计划,经镇纪委、镇财政所核实,报镇长审批后追加支出指标。

  单位发生招商招待费须经镇分管领导核实后方可报支。

  (八)引进无偿资金业务费用

  国家政策性正常项目资金除外,单位通过自身渠道,向县级以上部门引进无偿资金所花费的业务费用,单位可以按不超过引进额的10%在本单位账务中严格按项目列支。引进数额较大的,经镇政府集体研究,原则上可以按不超过引进额净值的1%奖励给引进人。

  (九)医疗、保险、福利、奖金

  医疗费 单位已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再报销医药费;未实行医保的实行包干补贴,补贴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480元,发放包干补贴须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对重特大病症患者,已开支巨额医疗费的,经镇政府研究批准后可适当予以补助。

  职工养老保险 按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职工福利费 行政单位按每人每年48元提取使用,其他单位按年度结余或利润的20%提取福利基金。平时使用要从紧把握。中秋节、春节发放福利须经镇政府研究批准后方可报支。

  冷饮费 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年320元,室外高温作业的人员400元。

  奖金 单位年度有结余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镇政府研究,由镇党委组织科批复后方可发放。单位平时不得巧立名目乱发各种补贴或实物。

  四、资产负债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

  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镇会计核算中心依据相关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未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镇财政所核定,开设银行账户,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

  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项的发生,对陈欠往来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组织清算、催收,防止资产流失,除生产经营外,暂付款项的总额应当逐年下降。单位不得随意借出资金,因工作费用确需借款须经镇分管领导批准,确保限期收回。

  单位的库存物资和材料应当进行详细分类,按规定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健全相应的购进、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同时要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亏)的财物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

  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的购进、转让、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镇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单位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要清查一次,对盘盈(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负债管理

  单位应严格控制债务发生,除生产经营外,不得发生新的债务,严禁高息借债,确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借款的,须经镇长批准。

  五、其他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镇属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六

  一、 作为一个预算员,我能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地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1、对内的工作情况。按公司的规定要求,每月的月底统计当月的实际施工产值及成本分析情况。及时参加成本分析会议,对项目部每月的盈亏情况作出分析报告,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设计图纸计算出工程量,对比手上相应的定额资料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后续施工过程中仓库存料、现场用量的依据。平时在工作中总是积极地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合同管理,参与一些分包合同的洽谈,根据公司的规定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起草一些分包合同的草稿,分包合同签订后,对分包合同进行跟踪管理,每月初完成本项目部的上月的实际施工分配任务,现场材料的统计,并向公司提交有关的报表,每月月底统计的主要材料计划,预计下月的施工产值及各项的耗用成本,编制下月的成本保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成本跟踪控制,为项目部的成本控制提供一些合理化的保证措施,为项目部及时提供一些经营资料及数据,及时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及时参加项目的成本分析、预算计量会议等。

  2、对外(对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向业主和监理提交的施工进度报表以作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及时与投资监理核对工程量,进度产值确定后,及时配合项目经理催促业主支付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及时向业主进行工程签证,做好一些索赔工程,特别是一些工程材料的报价,提前向业主和监理报价,以便业主审核后,我施工方材料员能及时采购,使得工程顺利施工。

  总之,在经营方针上坚持最高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对内工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把握住定额,控制量;对外工作资料齐全、用会,处理好业主、监理与施工方的关系,有时遇到一些工作困难,及时与领导联系汇报,以便寻找更好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公司的最大利润。

  二、 积极做好工程的后续审计工作。

  三、 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项目部以外的工作。 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和其他的预算工作。无论自己项目部手中的工作多忙,总是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当时项目部的事件比较多,个人合理、科学地利用时间,既完成了项目部的份内事件,又完成了公司安排的任务。

  四、 积极适应和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

  今年以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改善或进一步的完善,本人总是积极适应这种情况,以公司各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预算员的职业道德为准则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本人的各项工作,为企业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五、 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加强学习。

  平时注意收集武汉市有关现行的定额资料文件,并加强学习工程量计算的技巧等业务知识。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平时注意收集有关现行的定额资料文件和市场信息资料,并加强学习工程量计算的技巧以及造价软件使用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与知识层次。

  以上为本人粗略的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请领导审阅,如工作上有不到之处,请领导不吝指出,以便本人及时改正,从而能更好地工作。 感谢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成长,不断进步,慢慢提高了素质才能。感谢领导和全体同事对我一直以来的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七

  近几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民生投入,用于民生方面的财政专项经费的投入也逐年增加,这就要求作为基层预算单位的事业单位必须做好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将预算支出按部门和支出项目进行分配,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部门预算由政府的各个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反映各个政府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实行部门预算,也是政府预算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部门预算已在全国各基层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它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消除了传统预算编制模式存在的弊端。

  部门预算鉴赏了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使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迈进了一大步,是对传统预算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对沿用多年的传统预算编制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变革。近年来,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立了部门预算的基本框架,细化了预算,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但受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部门预算编制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完善。笔者通过对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初步探讨如何做好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并提出建议。

  一、部门预算的定义、原则和目的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一是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财政预算从部门编起,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二是财政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单位。三是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直接与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为预算部门。因此部门预算,可以说是一个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预算内收支计划,又包括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预算就是用数字编制未来某一个时期实现目标的安排和行动计划,也就是用财务数字来表明预期的结果。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它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部门预算应该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一般预算支出主要是指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部分,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等。

  部门经费的安排,一定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的原则。预算应该是部门各方面的人员根据深入细致的调研得到的可行的方案。财务预算可以使一个部门对未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考虑,捋顺思路,确定工作内容和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源浪费。为控制部门的费用支出和评价部门绩效提供依据。

  二、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经过财政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虽然日趋完善,但是,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以下的问题。

  1.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的认知不足,不重视基础资料搜集和整理,影响了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有些基层事业单位的领导认为搞部门预算只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有些领导则认为编制预算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制定和控制。实际上部门预算是集业务、资金、费用等预算于一体的综合性预算体系,尽管预算最终表现为财务预算,但部门预算的基础牵扯到业务、项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应该集全单位之力做好预算。

  部门预算的编制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负责预算编制工作的财务人员首先要学好《预算法》和有关文件,然后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单位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表格,发放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向其讲解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各种数据。要科学地编制预算,必须做到全面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掌握第一手材料。情况清,心里明,编制的预算有根有据,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才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率和实现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财务部门应根据核实无误的基础数据,填制单位基础信息表,科学确定本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基数。单位建立了规范的预算制度,结合现有的情况和规定的程序编制,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综合性和准确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不重视基础数据的搜集,基础资料薄弱,这就造成了编制的部门预算质量不高。

  2.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数和实际发生数存在着较大差异,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因各基层单位的预算收入是根据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再考虑下年的市场经济等各种不可测因素的影响来测算下年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基层单位预算支出是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开支政策和规定,测算部门预算支出。如人员支出是按上年8月末单位在册在编人数来核定并编制下年度的部门预算,而从上年9月到预算年度的12月单位职工增减变动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就影响了人员支出的准确性。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八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 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 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 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 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 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 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__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 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 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__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 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__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报告九

  时间如白驹过隙,仿佛还像刚进公司的那一天(20xx年6月10日),八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在这段工作的时间里我尽心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同事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作为预算员我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预算工作。我工作以来的总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公司的领导要求,完成了各类投标文件、预结算、成本预测工作,积极配合市场部同事的工作,如在市场部忙碌的时候参与制作商务标,配合开标等工作。

  2、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工预算以外的工作。一切以公司利益为本,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工作,积极参与公司活动。

  3、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加强学习。注意收集浙江省有关现行的定额资料文件及材料价格,并加强学习定额计算规则及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的技巧,品茗软件算量及计价等专业知识。遇见不明白或不会的建筑、智能化知识,积极向土建、水电工程师学习现场施工程序及方法。预算应该控制工程量,向施工员学习施工方面的施工工序等知识,增加自己的工作能力;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常用办公软件、CAD及其他预算软件),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在工作以来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遇到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明年的工作中,我期望能经常去现场了解实际工程施工情况并做记录,为结算时得到准确信息更好为公司控制工程成本。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方面认识和经验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从而更好地为公司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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